项目概况
代购点经营权及物资定点采购项目的潜在提供商应在九鼎赣饶中介服务咨询公司(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国际企业中心A2栋一楼)获得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7月8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首要条件交响应文件。
1、项目基本状况
项目编号:JDGR2025-GZ-FC099
项目名字:代购点经营权及物资定点采购项目
采购方法:□角逐性谈判 ☑角逐性磋商 □询价
预算金额:/
最高限价:/
采购需要:
序号
项目名字
数目
简要技术需要或服务需要
1
代购点经营权及物资定点采购项目(国内服务)
1项
详见附件一
注:每月综合管理费(基准价):
10000.00元(各响应提供商的价格不能低于每月综合管费(基准价),低于该价格的将作为无效响应。)
合同履行期限:本项目使用1+1年的服务期模式。
本项目不同意联合体。
2、申请人的资格需要:
1.满足《中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备好的商业信誉和完善的财务会计规范;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重大违法记录;
2.落实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需要:不是专店面向中小微型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需要:具备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
4.其他法律法规需要: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提供商,不能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测试等服务的提供商不能参加该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3)提供商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实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紧急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能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3、获得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6月28日至2025年7月4日,天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址:九鼎赣饶中介服务咨询公司(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国际企业中心A2栋一楼);
方法:现场或线上报名,提供商在购买采购文件时需提交的资料: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使用线上报名的,提供商需将提供商名字、项目名字、项目编号、申请人联系方法、报名费转账凭证等信息通过邮件发送至gzjd10@163.com邮箱,同时将购买采购文件需提交的资料的扫描件作为附件一并发送。
价格:0元/份,售后不退。
4、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7月8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址:九鼎赣饶中介服务咨询公司(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国际企业中心A2栋二楼),届时请各提供商的响应代表携带响应文件及响应代表本人身份证明原件出席开标会,签到时间以递交响应文件及响应代表本人身份证明原件时间为准,逾期递交响应文件或响应代表本人身份证明原件或递交的响应文件不符合规定将不予受理,作无效响应处置。
5、开启
时间:2025年7月8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址:九鼎赣饶中介服务咨询公司(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国际企业中心A2栋二楼)
6、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7、其他补充事宜
1.响应保证金:响应保证金人民币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00元),响应保证金应当使用支票、汇票、本票、网银支付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具体提交需要详见采购文件,不然响应无效。
2.采购代理服务费: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向成交人收取,怎么收费详见采购文件。
8、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法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赣州看守所
地 址:赣州赣县区狮子岩大道
联系方法:袁主任/1306511528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九鼎赣饶中介服务咨询公司
地 址: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国际企业中心A2栋
联系方法:0797-8160099
开 户 行:赣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公司
账 号:
131309230000019184
3.项目联系方法
项目联系人:谭晨永
电 话:0797-8160099
邮 箱:gzjd10@163.com
附件1、
(一)响应提供商须提供符合需要的服务,并负责服务中出现的任何问题。
(二)所有涉及本项目有关服务的常识产权问题,由各响应提供商自行负责。
(三)本磋商文件提出的是最低限度的需要,响应提供商的策略应达到或优于本磋商文件需要,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需要。
技术需要:
(四)主要服务内容及需要:
一)项目概况
为满足看守所在押职员平时生活所需,落实看守所关于在押职员日用品、限定食品的采购和达成在押职员购物与社会超市“同质同价”的需要,拟对赣州看守所所内代购点的经营权出售进行公开招标。拟以近期12个月超市售卖总和约200万,两年合计400万为售卖基数,具体售卖金额以实质发生量为准;
在押职员月均消费低于650元/人/月。
二)招标内容及需要
1、成交提供商为采购人提供产品配送服务,经营限定副食品及日用百货等平时生活必需品;
成交提供商需要保证看守所在押职员的平时生活所需,不可以出现断货、缺货现象。
2、采购人为代购点配置相应的场地,成交提供商自行进行装修及配置相应的设施。
3、成交提供商依据采购人的配送计划,在规定的时间将采购人的所需物资送至指定货点,配送物资应单人单独包装。
4、成交提供商为代购点雇佣的员工须经采购人审核赞同,采购人有权建议撤换代购点的员工。
5、采购人采取必要手段保证成交提供商员工在所内的人身安全(成交提供商员工违反有关规定的除外)。
6、成交提供商提供采购人的物资须经采购人审批的为准(遵循大众化及中档产品的原则),成交提供商提供物资超出采购人审批范围的,视为违禁品或违规品(依据对采购人可能导致的管理风险程度由采购人认定)。
7、响应提供商对本项目的所有事宜须严格保密(包括:标前、开标、标后的所有资料),如成交后,须对采购人。服刑职员的所有资料和信息事宜严格保密,一经泄露采购人有权追究其法律责任(须提供保密承诺函加盖响应提供商公章)后附“参考格式”。
三)提供产品水平及需要
1、成交提供商应根据采购人管理部门审批通过的物资清单进行供货,确保选定产品类型及样式,不能私自增加或降低清单内产品的品种;
如需增加产品品种,须经采购人管理部门审批通过。
2、采购热将按期派员至赣州当地的大型超市对下一供货期应提供的物资品种及价格进行选定和定价,选定后在三个月的供货期内不再调整,成交提供商须按此品种及价格进行物资提供,价格不高于市场价,不能随便加价及变更。
3、成交提供商销售的产品,进代购点时剩余质保期不少于该产品标注保质期的二分之一,对所有产品保质期不按规定时间进行销售的视为过期食品,成交提供商应准时清理。
4、因采购人规范需要变化或其他特俗缘由,采购人可随时需要成交提供商将一类或几类产品下架停售,成交提供商应无条件配合。
5、产品询价有困难的,可采取采购方法获得价格信息,采购成本由成交提供商承担。
6、成交提供商提供给采购人的物资水平应符合国家标准、行业准则,没国家标准、行业准则的,应符合一般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
7、成交提供商提供给采购人的产品应新鲜、无发霉、无变质、无变味、不惨假、不过期,应按国家需要标有QC标志(成交提供商销售的产品在保质期之内,出现发霉、变质、变味的,成交提供商应无条件予以退换)。如发现销售的产品为假冒伪劣产品,累计三次采购有权终止合同且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8、成交提供商提供给采购人产品的包装方法和包装水平应符合国家规定,应按国家需要标有商标、厂名、厂址或出产地。
9、成交提供商应严格实行国家规定的准入规范,对某些生鲜食品要从拿货到销售全程水平跟踪,严把水平关。
10、产品卫生和标准:成交提供商不能销售“三无”产品,食品需要符合《食品安全法》标准及食品水平安全法规的规定,如因成交提供商所提供货物不符合国家卫生指标或变质等问题而引起食物中毒等问题,经卫生检疫和司法部门认定后,成交提供商应承担经济和法律责任。所有产品水平应符合国家卫生指标和国家水平标准,提供三包服务。如因成交提供商所送货物导致食物中毒等事故,经卫生检疫部门认定后,不只要承担所有医疗成本,同时要承担有关法律责任,且采购人有权立即终止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成交提供商须严格按采购人确定的代购点销售产品供货,审批外的任何产品一律不能上架销售。如有违规,首次发现成交提供商须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壹万元,第二次发现成交提供商须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伍万元,达三次以上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四)经营需要
1、代购点以对外承包、自负盈亏的方法经营,经营期间所产生的水、电、职员薪资、运输成本等与经营有关的所有成本由成交提供商自行承担。超市的经营者需要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确保采购人监管安全的首要条件下,积极做好供货销售工作,如不遵守有关规定按违约处置。
2、采购人免费提供经营代购点所需的场合(代购点坐落于赣州看守所所内),响应提供商可自行堪查现场。
3、成交提供商在经营期间不能对本合同进行出售、转包、转租、分包、分租,不然采购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4、成交提供商应依法经营,因成交提供商经营发生的纠纷,一律由成交提供商自行负责,采购人除为妥善解决纠纷提供必要帮助外,不承担任何责任。
5、成交提供商需要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法》和看守所的有关规定,确保经销食品水平并无条件同意采购人对食品卫生、经营范围等方面的检查、监督。
6、成交提供商应保护好采购人场合的资产并做好安全、卫生、防火、防盗等工作,如导致损毁,成交提供商应按市场价赔偿。
7、成交提供商需要同意采购人的监督检查,为采购人的管理与监督提供便利天健,对采购人提出的整改手段需要服从,成交提供商职员进入采购人场合后应按需要统一服装并遵守采购人的监管规定,违反规定产生后果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8、采购人有权对所有产品的供货途径、运输过程、销售过程进行全方位监控和监督,确保所有产品的水平安全。
9、成交提供商应保证服务与所售商品的水平,承担其服务及商品的全部法律责任。
五)职员需要
所有进场从业职员自行招聘,职员不可以有案底,所有进场从业职员须提供健康证上岗,且进场员工需要符合国家有关超市从业职员的有关规定及看守所关于员工管理的有关规定。
六)汽车管理
1、成交提供商须派固定汽车和司机负责配送,货物装卸由成交提供商负责。
2、成交提供商应负责将采购的物资,在规定的时间内运至采购人的代购点和采购人指定地址。
3、对运输汽车的按期消毒规范,防止在运输过程中致使交叉感染,使所需物资安全性出现问题。
七)服务考核及处罚方法
为了确保成交提供商在服务期内的服务行为、服务水平均符合本项目的需要,采购人将依据以下考核内容对成交提供商每月进行考核;
如服务期内考核内容有修改,按采购人与成交提供商协商一致后的修订版本为准。
考核总分为100分,成交提供商考核分数不能低于95分,低于100分内的考核分值按每分200元进行扣罚,若成交提供商在经营期内连续三次或累计五次考核分数低于95分,则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
服务考核表
序号
考核内容(100分)
处罚扣分方法
发生次数
扣分总数
1
水平需要
提供的所有产品需要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需要,如发现一次不符合扣2分
2
质保期
提供的所有产品自供货之日起计算,剩余保存期不少于该产品标注保质期的二分之一,如发现一次不符合扣1分
3
供货需要
依据采购人的供货需要准时供货。如因成交提供商缘由延迟供货,出现断货、缺货现象,影响服刑职员正常生活所需,发现一次不符合扣1分
4
违禁品或违规品
产品超出采购人审批范围的,发现一次扣2分。
5
假冒伪劣产品
产品经有关部门测试认定为假冒伪劣产品的,每发现一次扣5分
6
职员健康
依据在现场检查时发现成交提供商从业职员未持证上岗(健康证)的状况,每发现一次扣1分。
7
员工服务态度
依据有关员工不配合采购人的现场监督检查和不服从指挥的状况,每发生一次扣1分。
8
食品考评
因食品水平问题或失误等导致服刑职员有效投诉或食品中毒的,每次扣5分并承担全额赔偿责任;
如发生情节紧急的中毒事故,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
当月扣分累计数